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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聯(lián)網(wǎng) 俠名 修理廠管理 2013-10-22
第四章 會計核算 一、財務部應按照國家有關財務、財稅、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。 二、下列事項,應當辦理會計手續(xù),進行會計核算: 1.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; 2.務的收發(fā)、增減和使用; 3.權、債務的發(fā)生和結算; 4.入、成本、費用的計算; 5.營成果的計算和處理; 6.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(xù),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。 三、會計資料必須真實、完整,并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以及會計制度的有關規(guī)定。 四、辦理有關會計事項,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,并及時交給財務部門,由財務人員審核后,編制記帳憑證,記入有關帳簿。 五、應按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規(guī)定,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 六、應按國家會計制度制定的記帳規(guī)則,根據(jù)已編制的會計憑證登記帳簿。 七、按國家財務、會計制度的有關規(guī)定,根據(jù)會計帳簿記錄編制財務報表,并及時送報有關管理部門。 八、財務部應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(guī)定,妥善保管會計資料。借閱有關財務、會計資料,需經(jīng)財務負責人審批,原則上財務、會計資料不得外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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